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机职考办字[2016]2号),现将我省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和级别
2016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分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机动车机电维修技术、机动车整形技术和机动车检测评估与运用技术3个专业。机动车整形技术专业考生,在考试时可选择机动车钣金技术或机动车涂漆技术中的一个专业内容作答。
二、考试时间安排和方式
参考人员应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理论考试日期为10月23日,采用计算机摸拟方式的实际操作科目考试日期为11月26日。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的《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科目、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的《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和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的考试采用计算机模拟方式进行。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一)机动车检测维修士
1.取得中等教育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高等院校交通运输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1.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证书后,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6年;
2.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专、本科、双学士或硕士学历,应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分别满5年、4年、2年或1年。
3.取得非工学类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理学、管理学)的人员,可报考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但累计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工作年限比工学类专业的人员相应增加1年。
四、成绩管理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试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2个科目;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职业水平证书。
五、考务组织
(一)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9月22日前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通过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并到报名点完成确认;也可以于9月22日前直接到报名点报名。截止日后不再受理。报名点设在长安大学。
考生须在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助打印准考证,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二)需提交相关资料
1.《报名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可由学校出具证明)。
(三)考试地点:长安大学渭水校区。
六、联系方式
报名点联系人:张西文
电话:13186001077
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33号长安大学汽车学院231室
评价中心联系人:晁荣斌 侯玉萍
电 话:029—88869297
029—88869296(传真)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号交通运输厅综合办公楼514室
附 件:2016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16年08月15日
附件:
科目名称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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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论考试 |
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 |
10月23日 |
上午 08:3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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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 |
10月23日至11月29日 |
下午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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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操作考试 |
方式一: 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计算机摸拟) |
11月26日 |
0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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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管理机构按照一天内完成计算机摸拟考试安排考试轮次 |
方式二: 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实际操作 |
10月11日至11月27日 |
8:30-17:30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2016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科目及时间安排
备注:《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由省级机动车维修考试管理机构确定。